当企业面临
倒闭并需要辞退旗下员工时,通常应该支付一
定金额的
经济赔偿金,也可以称之为“
遣散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例,倘若用人单位由于被依法
宣布破产或决定提前结束其法定解散程序而终止与其职工签署的
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须对其职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这部分经济补偿应按照
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的年限来计算,具体而言,每工作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款项,如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者,则视作一年计算;若是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那应付给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处所称的“月工资”,其实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或终止前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平均薪酬收入。若遇有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则对于此类情况,员工仍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提
起诉讼等合法渠道来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