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即使未能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仍然将依约向
劳动者全额发放其应得
工资。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明您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劳务
雇佣关系,例如提供详尽的出勤记录、富有意义的聊天数据、有利的
证人证词等等,那么,对于您在当月正常工作的这段期间内所应领取的工资,单位将会承担起支付的责任。如若单位拒不履行此项义务,您可以保留所有相关的工作证据,并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已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则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工作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