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当房地产开发企业
宣布破产之时,
商品房购买者是否能够退还所
购房产并获得相应款项,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如果该房屋尚未正式交付给购买者,并且购房者支付的款项并没有被用于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之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要求退还房产并获得款项的诉求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实现可能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后往往会面临严重的资金周转困难以及
资产清算等错综复杂的状况,因此直接执行退还房产及款项的操作往往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在此种情形之下,购房者可以以
债权人身份向
破产管理机构提出
债权申报,积极参与到
破产清算的整个过程之中,根据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具体流程,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债权的清偿顺序和比例很有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不一定能够确保购房者全额收回购房款项。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