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期
购房合约中所包含的
定金返还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首先,若开发单位未能依法获取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法定销售程序,买受方有权要求开发商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其次,当买卖双方就
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达成
协商一致,且初步责任归属问题无法判断于哪一方时,因申请定金全额退还也是合理合法的。接着,若开发商出于
欺诈、恐吓或其他不当手段而令
合同效力受到影响,甚至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以撤销,那么此时定金同样有可能得到全额返还。再次,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大自然力量或外部环境变化所引发的事件,使得买卖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应予以返还已收取的定金。最后,若意向
购房协议明确注明了其他可返还定金的特殊情况,那么,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定金也应当得到相应的返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购房者单方面违反协议,表示不再愿意购买该房屋,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定金通常将不会得到返还。因此,在签署意向购房协议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得以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