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若未能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便开始销售房产,那么这将被视为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
非法行为,其销售活动并不具备任何合法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预售
商品房必须事先获得预售许可证才可正式进行。如果在没有取得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预售,那么在此基础上签署的预售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为了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们通常都需遵循一定的审批程序以及满足相应条件,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交付所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按照拟提供预售的商品房数量来计算,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必须达到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必须已经明确施工进度安排以及竣工交付时间等信息。综上所述,在我国,未经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便开始销售房产的行为,无疑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广大
购房者在选择购
买房产时务必保持审慎态度,以防陷入此类交易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