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未获得预售许可证而先行收取
购房款项的行为显然是非法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迅速行动起来,搜集充分有力的
证据,包括付款明细、
房产买卖合同以及相关的宣传材料等等。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第一,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敦促他们对违规的开发商进行严肃处理;其次,如果与开发商就此问题的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购房者应当毫不犹豫地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该份
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开发商在未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
商品房预售活动,所签署的相关合同通常会被视为无效。因此,购房者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