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如遇交房时间被推迟的现象,理论上讲,买方有权利依法向卖方索取
赔偿金。然而,这需要结合并参照合同中的相关详细条款。一般来说,若合同中明文规定了交房日期及
逾期交房所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那么买方便有权根据
合同条款,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其中可能涉及到
违约金、实际损失
赔偿等多项内容。而所谓的实际损失,则通常指因为延迟交付所引发的租住房屋所需支付的额外租金、以及由于房屋装修工程被拖延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等。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买方必须提供充分且确凿的
证据来证实这些损失的存在。另一方面,即便合同中未就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买方仍然可以依照法律
法规,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因
违约行为对买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然而,在此种情形下,对于损失的界定与举证工作将会变得相对繁琐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