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的法律实践来看,在
交通事故诉讼经过法院判决之后,若存在确凿的
新证据有足够的力度去挑战原来的判决结果,亦或是官方发现原判决遭受了适用法律的
误判、审判流程的不合法等等法定的特殊情况时,
当事人便可向法院申请进行再审审理。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重新审理的申请,它是存在着一定制约性的时效问题的。具体而言,若是由当事人发起再审申请的话,那么他必须在原先的判决以及裁决产生法律效应之后的六个月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倘若出现了以下四种特定的情况,即:(1)当事人手头拥有足够新颖且有力的
证据,从而对原有判决或裁定形成颠覆效果;(2)原始判决或裁定中用于证明本件案情的基本证据存在
伪造的嫌疑;(3)用以作出原始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受到撤销或变更;(4)负责任的司法操守人员在审理该起事件时涉及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不良行为,那么就应当在当事人得知此事或者理应知晓此事的期间起的六个月内,尽快提出申请。总的来讲,尽管法院的判决并非是绝对不能够再次接受被审视的,但是申请人必须符合所有的法定条件并遵守所有规定的期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