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倘若尚未竣工之房产能满足特定规定的要求,那么将被允许提前销售,然而这一行为必须得到政府颁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实施。具体来说,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房地产开发商已经缴纳完毕所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成功获得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该房地产项目须持有完备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再者,根据提供预售的
商品房计算,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必须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已经确立了施工进程与竣工交付日期。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开发商在没有获取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预售活动,那么在此基础上达成的预售协议将会被视为无效。因此,当您考虑签署相关合同时,务必要对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