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通常的情况来看,业主与住户之间关于提前解约后退还押金问题,其结果取决于他们所签署的租房协议中对相关事项的详细规定。如果合同明确标明了提早结束租期属于
违约行为并且押金将予以没收,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押金很可能无法被退还给租户。然而,如果合同并没有对此类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或者违约行为是由于诸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不是承租人自身的过失所致,那么承租人就有可能通过与业主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争取部分甚至全额的押金返还。另外,如果业主本身也存在违约或者过错行为,使得承租人不得不提前终止租约,那么承租人不仅有权要求退还押金,而且还有权向业主提出
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