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中介机构不返还
佣金是否构成
欺诈行为,这并非一概而论的问题,而是要考虑具体的情形。在法律范畴内,
欺诈应是指有意地隐瞒实情或者谎报信息等故意的行为。若买卖双方曾对此事有过明确的书面协议或者口头允诺,并且中介机构并未执行支付佣金的义务,那么这种行为在理论上是可以被判定为违约的。但是,判断是否构成欺诈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进行考量,例如中介机构是否存在
非法占有的意图,是否故意编造了佣金返还的承诺从而诱导您
签署合同,以及其后是否拒绝履行返还佣金的义务等等。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您需要尽可能地搜集相关的
证据,如合同文本、聊天记录等,以便于证明确实存在佣金返还的约定。如果经过调查核实,发现中介机构的确存在上述欺诈行为,那么您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此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先尝试与中介机构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以期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