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服务十年后,由于雇主的因素导致劳动合约的终止或是消除,关于
养老金的问题,雇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你提供全额的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若是未能按时提供全额的
社保费用,那么你将有权力去要求他们进行补充缴纳。
针对
经济赔偿的问题,若是满足了法律的规定,雇主应该向你支付相当于你过去十个月收入的经济赔偿,这个
赔偿金额是根据你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前所挣取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来计算的。
另外,如果你已经达到了法定的
退休年龄,但是你的累积缴费年限还没有达到十五年,你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直到达到十五年为止。
如果你是在
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就开始参加保险,并且在延长缴纳五年后仍然没有达到十五年的缴费年限,你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到十五年。
至于具体的
赔偿和补充缴纳的事项,需要根据你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
法规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