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获取到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始销售房屋是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
作为
消费者,您应该首先妥善保存所有关于这方面的
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
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开发商提供的所有宣传资料等等。
接下来,您有权利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尝试让他们同意解除这份购房合同,并且无条件地把已经支付的款项和相应的利息还给您。
如果经过一番磋商之后还是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您完全可以把这个问题提交给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他们来对这家开发商进行调查和
处罚。
最后,如果您觉得前两种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也别忘了依据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法院提起诉讼,宣称这份合同是非法的,而且希望能够拿回您已支付的
购房资金,并且得到相应的
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境下,其实只要您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据,成功打赢官司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是这里还要提醒您的一点就是,
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超过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请务必留意时间限制。
除此之外,您还需要关注开发商的偿债能力,避免赢得官司却还是无法收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