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拆除、搬迁等原因以致于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所给予员工的赔偿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一般而言,经济补偿将依照员工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每一整年均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
工资的额度以作为补偿。
而对于那些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者,则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
经济补偿金;至于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然而,如果公司在搬迁之后为员工们提供了诸如交通补贴、住宿安排等等合理的便利措施,那么这些员工如选择自动离职的话,他们可能就无权获得经济补偿了。
但是,如果公司直接解除了劳动合同却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此时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
最后,具体的
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才能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