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手房买卖合约中,关于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往往是由双方通过协商自主决定的。
然而这项决定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即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
倘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出了合理范围,那么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削减;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那么非违约方则有权利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相应的增加。
在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时,通常需要考虑到
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同时也要结合合同的履行状况、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而言,法院会参考同类交易中的普遍损失情况,从而确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违约金数额。
若双方并未就违约金作出明确约定,那么非违约方便可依据实际损失情况,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