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必须持有"五证"方可进行开发销售活动。
这"五证"分别为国有
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若开发商在尚未获得全部证件的情况下即开始销售房屋,则无疑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
法规。
在此种情况下,
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其所支付的款项。
由于开发商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获取相关许可,因此该合同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如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款项,还可以进一步提出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