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劳动
法规体系中,当雇员遭遇到薪酬调整以及岗位调动时,其涉及到的
债权债务问题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
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与雇员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进行
降薪和岗位调动,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
违法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雇员选择因该原因而解除与其所在公司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雇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根据雇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对于工作年限在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的雇员,应当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补偿额度;对于工作年限在6个月以下的雇员,则应当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雇员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若有充分的
证据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是出于恶意目的而实施了降薪和岗位调动的行为,导致雇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此时雇员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
赔偿费,
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然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雇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记录表、岗位调动通知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