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进行解散操作时,对于各位员工所享有的
赔偿事宜,我们主要依据的是我国《
劳动合同法》中所做出的详细规定。
在此过程中,我们会根据员工在我们企业内部的服务期限,也就是每满一年纪念日的那个时间节点起算,之后每多服务一年就需要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而对于那些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是不足以达到一年的员工,我们会将其视为已经服务了整整一年来处理;相对应地,那些服务期限未满六个月的员工,我们会给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提到的
月工资,就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前十二个月里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我们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您关于
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那么我们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
代通知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您自身的过失行为导致了
解除合同的结果,那么我们就不需要为您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最后,我们还会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为您结算清楚所有应该得到的工资、
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