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物业管理公司并无权力以业主未能按照约定支付
物业费用为由进行
停水停电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供水、供电单位属于不同性质的主体,他们只能依据
物业服务合同来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
然而,供水和供电则是供水、供电单位与业主之间基于供水、
供电合同而产生的
法律关系。
当业主未能依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用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例如催告、提
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绝对不能采取诸如停水停电这样的非法手段。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经授权就擅自停水停电,导致业主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业主有权利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
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不支付物业费用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停水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