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权责任方面之抗辩理由,主要涵盖如下多个方面:1.
正当防卫——此为防止
公共利益、个人或其它相关人员之生命权、财产及其他应享受之法定权利不受正在不断持续之非法侵犯,而采取的对实施该侵犯之人造成相应损失的任何预防性措施。2.
紧急避险——当公共利益、个人或其它相关人员的生命权、财产及其他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严重威胁时,为保护上述权益,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3.
受害人过错——若损害的产生系由于受害人为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促使所致,则相关
行为人无需对此负起法律责任;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明显而且严重的过失的受害人,例如由于自身疏忽造成损害者,可以认定
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得以减轻。4.
不可抗力——这是指那些无法预知、无法避免且无法通过人力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等。5. 自甘风险——即自愿参与存在一定程度风险的文体活动,在此过程中因为他人的行为遭受损害的,受害人无权要求其他参与者承担侵权责任。在实际事例中,如何运用以上各类抗辩理由,需根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