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一般的情况下,企业不得因员工提前结束
雇佣关系而扣除其薪资。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这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对于特定情况而言,可能会有不同的
处理方式。
例如,在您与用人单位签署的
劳动合同时,若明确列出了关于提前终止雇佣关系的
违约金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反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则
劳动者只需提前 30 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便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而在
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要提前 3 天通知用人单位,同样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您未能遵循上述法定程序擅
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用人单位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要求您进行相应的
赔偿,但不能直接从您的
工资中扣除。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确实存在以及与您擅自离职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因此,提前结束雇佣关系是否会被扣除薪资以及具体的扣除金额,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