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定颁布之后,倘若您对此结果心存异议,则具体的维权方式将依据不同性质的
仲裁案件而有所区别。
倘若所涉及的乃是
劳资纠纷的仲裁,您若对该裁决持有异议,可于受到仲裁
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
然而,若是一般的经济仲裁,例如商业仲裁,除非仲裁裁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撤销理由,否则该裁决即为最终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若您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未签订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
仲裁委员会无权进行仲裁、仲裁庭组成不当或
仲裁程序违法等问题,您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限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