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
侵权纠纷的审判流程中,关于案件
管辖权的分配,我们倾向于采纳如下所述的
基本原则:总体来说,任何一项因
侵权行为引发的
诉讼,都应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的注册住宅所在地的司法
管辖区内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而所谓的“
侵权行为地”,则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的地点,以及侵权结果实际产生的地方。
例如,在涉及到互联网侵权行为的事例中,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设备所在的位置,便可视为侵权行为的实施地;而被
侵权人的居住地,则可以视作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至于责任判定的问题,我们会全面考量侵权
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多方面的因素。
若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且其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
法规,同时该行为又直接导致了受害者的人身或
财产损害,那么侵权行为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
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他们可能需要采取诸如停止侵害、
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多种形式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