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我国法律
法规的总体架构下,针对
房屋租赁协议提前终止合同这一事项尚未制定明确的规范之时,通常可以参照以下几个基本准则进行处理:首先,应当观察与评估双方是否有能力通过彼此间的商谈取得共识,一旦双方能够形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依照商议出的方案落实实施。
然而若是经过反复磋谈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接下来便需要进一步分析违反约定一方的责任问题。
倘若其中一方无缘无故地提前终止合同,那么这种行为往往被视为违约。
若为出租方违约,则其应当向
承租方返还剩余的租金以及押金,并且还可能需要承担由于承租方提前解约所引发的合理损失;反之,若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同时承租方也可能需要对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
赔偿。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会依据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合同履行状况、双方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从而确定责任的归属及
赔偿金额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