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员工遭受
工伤之灾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其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是被视为
违法行为的。
然而,当用人单位恰好在此之外出现了法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他们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程序: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以
书面形式告知受雇人,通常须提前三十天进行通知;而后,再向受雇人开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证明文件,详细标明解除理由以及具体的时间点等重要信息;接下来,用人单位还有责任依照法律
法规为受雇人支付与其任职经历相对应的
经济补偿费用。
关于经济补偿的给付标准为: 基于受雇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总年限,满一年便应当支付其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对于因工伤而导致的
劳动合同解除,还可能会牵涉到工伤
赔偿的问题。
倘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受雇人便有资格要求出与团体协议相一致的那个雇佣的合同,或者要求支付
赔偿金,其金额相当于当年经济补偿的两倍。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务必妥善保存诸如劳动合同、
工资单记录、解除雇用通知等相关
证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