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依法享有其
起诉拖欠物业费用业主的权力。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双务
合同关系,业主在享受到物业服务所带来的诸多便利之后,理所当然地承担着按期缴纳
物业费的相应义务。
倘若业主无合理解释而抗拒缴纳物业费,且在物业管理企业经过合法催告程序之后,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款项时,物业管理企业便有权以自身名义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在此过程中,如果业主能够提交相应
证据证实物业管理企业并未切实
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主要义务(如服务质量严重存在瑕疵等),那么业主也有权以此作为主张自己抗辩的理由。
然而,业主必须提供充足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支撑其观点。
总而言之,关于是否应当缴纳物业费以及具体的缴费金额问题,法院将根据事实情况与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