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公司未能承认您所受的
工伤,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您应当首先于受伤事件具体发生之日起的第 30 日起算,直至无任何阻碍因素后的第 1 年内,向所在地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
工伤鉴定申请书。
在此申请过程之中,您必须配合准备相关的证明资料,例如
劳动合同书、
医疗机构出具的准确诊断证明以及能够明确显示事发时您正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工作场所证明等等,以便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
一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了您所受之伤确属工伤,即便公司对此持有异议,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对于该工伤结果有质疑并要求复核,公司有权依据法定程序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
行政诉讼。
然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公司都不得在行政复议裁决或者法院
判决生效之前暂停向您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总的来说,您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与充足的
证据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