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按照既定安排进行工作并处于其专属岗位之时,若突发疾病不幸身亡或在生命垂危的四十八小时内经挽救却未能恢复生命体征者,皆应视为
工伤处理。
换言之,当员工在所服务的企业中突发病患导致离世时,常理上达到了享受工伤保护的情形。
然而,此类状况需我们全面考察相关因素以明确是否具备认定工伤的条件。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是在工作周期内、工作场所内不幸突然辞世,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已满足认定工伤的标准。
然而,假如该员工原本就有严重的疾病病史,且该疾病与工作环境无直接关联;又或是患者在非工作时间段及非工作场所内去世的话,恐怕难以将之归入到工伤范畴之中。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其亲属有责任迅速向劳动安全保障机构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待劳动安全保障局对所有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之后,方能做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