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辞退工人之程序之际,
工资以之核算当遵循相关法律条文及规章制度。
首要原则即是依据员工在正常工作日的表现,对其为企业创造的价值进行全面评价并依照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所规定的薪资标准以及实际出勤天数予以合理计算。
若系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解雇员工,此举即为违反劳工法所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此时用人单位则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该金额往往是获得经济上的补偿之标准的两倍。
关于
经济补偿之金额,乃取
劳动者于本单位服务的年限作为依据,每满一年,公司需向对应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标准的金钱作为补偿;如若距离一年仅差数月,则以此等月份补足一年;未满六个月者,则依实际情况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补偿。
然而,倘若因为员工自身过错遭受开除,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但必须对员工之全部工资进行结清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