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如
劳动合同期满而雇主决定不再续签时,则须向其雇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将依据该雇员在本公司服务的年限来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对于大于或等于六个月且不满一整年的时间区间,则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在少于六个月的情况下,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即可。
在此提及的薪资,特指劳动合同在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该雇员的平均月薪水平。
然而,雇主若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而
终止劳动合同并拒绝续签,那么他们必须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其雇员支付
赔偿金。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雇员自身存在过失行为导致雇主决定不再续签,那么他/她可能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