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租赁活动中,若出现
租赁合同效力不被认可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到
违约金计算事宜。
这主要是因为此类合同一旦认定无效,便失却了其应有的法律约束力,基于此,该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同样失去效力。
然而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倘若有一方
当事人由于另一方的行为不当导致
合同无效,并因此承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受害方有权向对方提出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并要求对其损失进行相应的
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损失的赔偿范围应当等同于由合同无效所引发的实际损失,其中既包含直接损失,亦涵盖间接损失。
但是,在确定
赔偿金额时,应当注重限制在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够合理期待的损害程度内。
在此还必须提醒大家,主张损失赔偿须具备充足的
证据来支持这一诉求以及确定赔偿金额的合理性,以明确损失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对方行为之间存在的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