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而达成的买卖契约将被宣告无效。
这一判断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首先,
签订合同时双方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旨在通过合作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双方必须存在实际且明显的相互勾结与通谋之行为;最后,这种行为必须对国家、集体或第三者产生实质性的伤害。
举例来说,双方可能会协商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出售资产,尽管他们清楚这样做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支持这一诊断结论,需从各种来源
收集证据,例如书面文件、
证人证言以及各方的陈述等等。
一旦确凿无疑地证实了恶意串通的事实,那么该份合同便从签署的那刻起失去了所有
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得益的一方也应该按照协议条款向另一方返还所得财物,相应地,对事件负有
过错责任的一方还应对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进行全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