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
工伤应去当地劳动
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
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