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
房屋赠与手续如今,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的房屋赠与越来越多。
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
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
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
当事人须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
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
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房屋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
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
税费。(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
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
身份证件;(3)
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五)赠与人将
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
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
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赠与人在未交付之前可以撤销。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未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以撤销。根据是《
合同法》第186条。还有根据《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已经影响到其生活和生产经营的不再履行,且不受186条规赠与人在未交付之前可以撤销。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未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以撤销。根据是《合同法》第186条。还有根据《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已经影响到其生活和生产经营的不再履行,且不受186条规定之限制。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是为了
保证赠与人的合法权利《合同法》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况的,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1、严重侵害了赠与人及其
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
抚养义务而不抚养的;3、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因受赠人的
违法行为造成赠与
人死亡或者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
法定代理人或者
继承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在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的
撤销权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