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有所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 35天独生子女假 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 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两次。
综上所述,关于生育法的最新规定,在第三胎的生育方面,对于前两个孩子中有病残儿,夫妻因不孕不育收养二孩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婚前子女未超过三个、婚后没有共同生育过孩子的,再婚夫妻婚前婚后都只有一个孩子等情况,可生育第三胎;同时,对母亲产假和父亲的陪产假都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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