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被
胁迫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
无效合同。
当事人无需履行此类合同,如果遭受损失的,还可以向法院
起诉,主张
赔偿损失。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
效力待定合同。当事人接受认可的,合同有效。当事人也可以提供自己受胁迫的
证据,向法院申请
撤销合同,确认
合同无效。 《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
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