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
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七)职工领取
失业保险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
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应该是不需要手续费的,p/向
律师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