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2007年4月到2007年7月这4个月的
双倍工资(但是你需要承担你在2007年3月入职的
证据的
举证责任)
你可以主张补缴2007年3月-2007年7月这5个月的
社保(同上)
你可以主张2015年8月1日至
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你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辞退你,你可以主张8个半月的
经济补偿金以及1个月的
代通知金。
你自己
辞职的情况下,以上条款56不得主张,即劳动者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