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
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
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
意外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劳动者属于
工伤事故,劳动风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
劳动报酬,工作风险一般由
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劳务关系不需要给劳动者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2)报酬支付的原则上,劳动关系由于受国家干预较多,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需遵循按劳分配、
同工同酬的原则,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
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一方
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背
民法中平等、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3)报酬支付形式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给劳动者,有一定的规律性;而劳务关系的报酬支付由双方约定,往往一次性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支付。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违章违纪处理权上,劳动关系中,若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
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而在劳务关系中,单位也有对劳动者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包括对其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等形式。上面就是我对你说的
劳务合同好还是劳动合同好相关法律方面的专业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