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争议土地仲裁法

2.8k浏览 帮助28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二章调解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第八条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九条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以及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第十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三章仲裁


第一节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第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副主任由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仲裁员;


(二)受理仲裁申请;


(三)监督仲裁活动。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法制定章程,对其组成人员的产生方式及任期、议事规则等作出规定。


第十五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满五年;


(二)从事法律工作或者人民调解工作满五年;


(三)在当地威信较高,并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居民。


第十六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仲裁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培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仲裁员培训计划,加强对仲裁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仲裁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和仲裁规则,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以及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受理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仲裁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组织查处。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十八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为当事人。家庭承包的,可以由农户代表人参加仲裁。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仲裁。


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


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


第二十条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第二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仲裁申请予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应当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终止仲裁程序: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纠纷;


(三)法律规定该纠纷应当由其他机构处理;


(四)对该纠纷已有生效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被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三节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七条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一名仲裁员仲裁。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第二十九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第四节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开庭可以在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或者村进行,也可以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当事人双方要求在乡(镇)或者村开庭的,应当在该乡(镇)或者村开庭。


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个工作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仲裁庭请求变更开庭的时间、地点。是否变更,由仲裁庭决定。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第三十四条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除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外,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开庭过程中有权发表意见、陈述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与纠纷有关的证据由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包方等掌握管理的,该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八条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第三十九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四十条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仲裁庭应当依照仲裁规则的规定开庭,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陈述、辩论的机会,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经仲裁庭查证属实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二条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经当事人申请,仲裁庭可以先行裁定维持现状、恢复农业生产以及停止取土、占地等行为。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先行裁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以及国家政策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四十五条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裁决日期以及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权利、期限,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权利、期限。


第四十六条仲裁庭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十七条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五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由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共同制定。


第五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十三条本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通过对土地仲裁法的学习,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干部和广大农民朋友,在解决和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问题上更清晰,当发生土地纠纷时,可以做到有法可以,有据可循,有例可援,切实维护土地承包者的合法利益。




农村争议土地仲裁法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6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392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争议土地仲裁法
一键咨询
  • 142****0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3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6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52****34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311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44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裁决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这部法律在总结我国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设了运用仲裁手段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这一新的纠纷解决机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收费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或者侵权责任纠纷裁定是不收费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民产生土地使用或者确权纠纷时,由管辖权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裁定,仲裁工作费用直接纳入土地财政,不得向个人收取。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虚假仲裁型虚假诉讼管辖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虚假诉讼案件的受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应依法接受有关部门或个人对涉嫌虚假诉讼行为的报告、控诉以及举报。
在不具备管辖权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到相关法定主管机关进行深入处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的报案者、控诉人及举报人。
其次,若发现该案件虽属自身职责范围内,但却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才能保障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在确保紧急措施有效执行后,再依法将案件移交给相应的法定主管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收费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收费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系数,以周边类似房价为参考基准进行适当调整,需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类似”的概念是指在区位、用途、建筑物结构以及占地面积等多方面具备相似特征的物业。
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当依法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
其次,对于涉及到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通常会在政府所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详细规定。
再者,由于征收行为可能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其具体补偿数额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若双方无法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相关规定,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科学评估手段加以确定。
以下是整个过程的详细步骤:
首先,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拆迁范围之后,将相关信息通知至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机关。
其次,区、县政府机关接收到通知后,将立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再次,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出一份详尽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然后,当涉及到因旧城区改建而需要征收房屋时,若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并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一场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有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最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将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将对拆迁事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例如补偿方式、金额、应安置人口数量、应安置面积大小、安置地点、楼层、搬迁过渡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要先仲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要先仲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很遗憾,宅基地是不允许进行买卖交易的。
其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所有,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所需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享有,且这种权益与享受者的特定身份息息相关。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擅自取得或者以任何形式获取该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0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要先仲裁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要先仲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劳动仲裁请律师一般费用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劳动仲裁领域的律师服务费用标准规定如下:
首先,一般的计价方法是基于争议标的额的规模来决定的。
针对财产类别的案件收费,通常情况下,对于争议金额低于人民币一万元的案件,代理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至人民币2,000元之间;
而当争议金额超出一万元但不足人民币十万元时,代理费用则按照5%-6%的比例进行计价。
若争议金额大于人民币十万元但小于人民币一百万元,代理费用则按照4%-5%的比例进行计价。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采用此种计价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需先行支付代理费用,即便最终败诉,所支付的费用亦无法退还。
其次,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在与委托人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实施风险代理的收费模式。
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共同商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在此种付费模式下,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风险,若最终败诉,代理费用无需支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所述的费用仅包括律师代理费,而在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例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无论胜诉与否,均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洗钱罪的裁判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洗钱罪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分为如下两个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犯洗钱罪者,将被处以没收其通过该行为所获取的非法所得及由此所产生之利益。
同时,法院还会判处被告人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以在处罚金的基础上附加或单独执行。
其次,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情况,那么不仅要对单位进行罚金的惩罚,而且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谢谢律师的回复,非常满意
    153****7970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0****7320
  • 律图的律师专业性强,诚恳真挚,问题真正得到了解决。回复问题较快,是我网上咨询遇到的最好的平台和律师。
    189****128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