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湘潭九华征地拆迁

3.9k浏览 帮助38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3-0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建设项目实施和旧城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文物古迹,并遵循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二)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三)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县(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协助做好与房屋拆迁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六条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前款第(四)项中的拆迁方案,包括拟拆迁范围的房屋基本情况、拆迁期限、拆迁实施步骤、各项补偿、补助费用预算、安置房源、拆迁工作人员名单,以及与承担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拆除房屋施工合同


国土部门净地出让项目实施房屋拆迁的,可以免予提交本条第(一)、(二)、(三)项资料。


第七条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拆迁人须按规定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开户银行的专门帐户,全部用于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九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做好拆迁政策、拆迁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不得擅自调整拆迁范围或者延长拆迁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提出延期申请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执业证》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单位其执证上岗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活动中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出示拆迁执业证。未出示执业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拒绝配合。


第十三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准,并具有与拆迁量相应的拆迁执证工作人员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拆迁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必须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拆迁单位拆迁。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四条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地点、楼层、建筑面积、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统一使用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


第十五条房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六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八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被拆迁房屋的拆除施工必须由能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承担房屋拆除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负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拆迁人选择拆迁方案中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拆除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在房屋拆除前,应当制定拆除房屋的实施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完毕后,拆迁人应当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验收领取合格证。否则,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完毕后15日内到房产、国土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及土地的权属注销手续。未注销的不得进行新的房屋产权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


第二十二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按原建安工程造价结合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和本条第三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因市政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停车场、供水、排水、污水、防汛、码头、人防、绿化等工程)项目拆迁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


第二十六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按《湘潭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用途等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已改变房屋用途的,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八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九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条拆迁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为部分产权的,原购房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为全产权后,方可进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未规范为全产权的,按部分产权所占份额分别给予补偿安置。


第三十一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二条拆迁国有直管公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其补偿金额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拆迁人按租赁房屋补偿金额的3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70%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


单位自管住宅房屋拆迁可参照直管公房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拆迁落实私房政策带户返还的租赁住宅房屋,应实行货币安置。货币补偿款的100%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按货币补偿款的30%另行给予补偿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第三十四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五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六条住宅面积过小(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有其他住宅的,合并计算面积),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的房屋对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予以补偿安置。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被拆迁人、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民政部门认定。本办法公布后,建筑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户型分户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拆除住宅用房,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用。搬迁补助费用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2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拆除生产、经营用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拆卸、搬运、安装生产设备的实际开支支付搬迁补助费,对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所废弃生产设备的剩余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第三十八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被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4‰,每户每月最少不低于120元。


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拆迁人不再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


第三十九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期房安置的过渡期限,多层建筑不得超过18个月,高层建筑不得超过30个月。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自行安排周转房的,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3倍支付。


(二)由拆迁人安排周转房的,除另有约定的外,延长时间在一年以内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支付;延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标准的2倍支付。


第四十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6‰。补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


第四十一条被拆除房屋的装饰、装修设备及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


上述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的以湘潭市为例的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的节选内容,征地补偿的标准一定是符合被征用土地的赔偿金额,全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基本上大同小异,个别的省市会根据自己的盛世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




湘潭九华征地拆迁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9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627人选择咨询律师
61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湘潭九华征地拆迁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3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常州134****94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219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470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评估基准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确定。2、搬迁补偿以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未登记房屋的认定证明为依据,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费 3、临时安置补偿。4、高层安置补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湘潭2023年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湘潭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分为房屋补偿标准、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当您遇到”湘潭拆迁补偿标准“该类问题时,本文可提供参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湘潭市政府为了让本地的各项公共设施能够让所有人都受益而只能选择让少部分人牺牲掉自己的土地财产,政府要收回这些土地肯定是要在对等补偿的基础上在额外交付给这部分人合理的补偿。下面一起来看看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湘潭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湘潭市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发放?
湘潭市征地补偿款一般发放的时间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来进行确定,协议要求的时间是以土地管理部门答复的时间为准,但在发放实偿款时都是会按照先发放后征收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3****7242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6****8051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1****1296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