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审批权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上述情形的,也可以先行拘留。此外,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10w+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