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签订的寒假工协议并且条款中列了需先缴纳100元用于购买被子、定岗费和培训费,出现反悔,自动放弃,工作中途退出等情况,甲方不退回该费用用来弥补甲方和企业在招聘计划上的损失以及管理、培训、保险、工作安置接送产生的损失。(说明:还未去工作并且还不知道所需要工作的企业及岗位,协议中付过钱但并未使用该权益,此费用可以退还吗?已决定去不了)或者说此协议合法合规吗?
[律师回复] 关于协议的合法性
收费合法性存疑:用人单位收取定岗费是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法律法规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包括所谓的定岗费。对于被子费用,如果是提供给劳动者必要的劳动用品,并且价格合理、是实际成本费用,且劳动者自愿接受,可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如果被子费用过高或者与实际价值不符,也可能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培训费方面,如果尚未进行培训,要求劳动者预先支付培训费用也可能存在问题。
格式条款的合理性:协议中关于放弃工作就不退回费用来弥补各种损失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尚未享受工作安置、培训等服务就预先扣除费用来弥补损失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理地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
费用是否可以退还
可以主张退还:由于还没有开始工作,没有实际享受到所谓的定岗、培训等服务,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可以主张退还缴纳的 100 元。可以先与甲方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己没有实际享受服务,要求退还费用。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这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中不合理的条款无效,并要求退还费用。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签订的协议、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