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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时,如何申报?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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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是:
一、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三、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四、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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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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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呢?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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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在经过婚姻期间的共同生活之后面临着离婚分产问题。
具体的分配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在婚后,一方的父母支付了首付款项,而另一方的父母则承担了装修费用,同时,贷款的偿还责任也由出资方的父母承担。
在此种情形之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出资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出资和还款的事实依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姓名,但是没有实际出资的一方也仅能得到装修方面的补偿,而无权要求分割房产的所有权份额。
其次,如果是一方的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女儿购买房屋,然后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并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女方的名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进行了贷款,婚后则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的情况下,当面临离婚时,该不动产的处置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果,则将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可能会判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也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然而,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可以被视为向另一方的借款,
因此,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当由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转业军人离婚财财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事宜需由夫妻二人先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依据财产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保障子女、女性以及未有过失一方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决。
其次,针对现役军人的离婚问题,除了须遵循上述关于财产分配的规定之外,还需要遵守以下特殊原则:
1、军人因执行任务而获得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药生活补助费均属个人财产范畴。
在离婚诉讼中,应当明确认定这些财产归军人个人所有。
2、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军人离婚的案件过程中,如涉及到将发放给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进行分割的问题,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的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得出的结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十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财产保全申请书几份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就可以了,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需要分别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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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回避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一、题目部分:
在文本页面的顶端中间位置列明"回避申请书"字样;
二、申请人信息部分:
详细注明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族别、籍贯以及目前的职业或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及职务,同时也需提供申请人的具体居住地址。
若申请人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额外填写该组织的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职务;
三、被申请人信息部分:
同样地,详细注明被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族别、籍贯以及目前的职业或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及职务,同时也需提供被申请人的具体居住地址。
若被申请人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额外填写该组织的全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职务;
四、回避原因部分:
申请人需详细阐述为何需要被申请人回避,例如是否与本案存在某种关联性或利益冲突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或情况说明以支持其观点;
五、法律依据部分:
申请人需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支撑其请求的依据;
六、申请要求部分:
申请人需明确表达希望被申请人回避的意愿,并阐明此举可能对本案产生的影响;
七、致送单位部分:
申请人需明确指出将这份申请书递交至何种单位或机构,例如法院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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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了我全责对方是出租车谁担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纠纷中,若认定肇事者负有完全责任,则受害者有权主张肇事者赔偿其由此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享有向侵权行为人索要修缮车辆所需费用、车辆内部所承载货物或物件的损失、车辆救援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权利。
对于运营性质的车辆,受害者还可以请求赔偿在停运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而对于非运营性质的车辆,则需赔偿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用。
如果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全责方必须承担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与治疗和康复有关的合理费用,以及由于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如果事故导致受害者伤残,全责方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及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离婚财产保全案例中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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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省高院申请再审立案后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再审诉讼立案现象预示着将启动重审流程,原来的裁决结果很有可能被撤消或修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再次审判主要针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断和裁定,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相关案件进行复审。
人民法院有权决定进行再审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申请者提供了新的、充足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生效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所确认的基本事实缺乏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持的;
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公开质证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离婚财产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离婚是可以针对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果是双方在面临离婚时,其中一方发现了对方可能有隐藏财产或者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那么就可以在察觉到之后向法院提出针对对方财产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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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全款给女方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1、并非如此。
这方面存在着两种情形,即成为共同财产的情况: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若夫妻双方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即使房产证上仅注明了其中一人的姓名,也应当被判定为是夫妻二者共有的财产;
又如果不动产是由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且权属证书上仅标注了某一方子女的姓名,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父母所提供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其他特别约定。
2、同样地,并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
婚后由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置的不动产,且权属证书上仅标注了出资人子女的姓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种情况可视作是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行为,因此该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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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机关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具体情况下,行政复议可依据法律法规向以下各级别行政机构提出申请:
首先,对于省级及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异议者,您有权向该部门所在行政区的本级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同时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其次,若针对海关、金融、国税以及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您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再者,如果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不满,您应当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而对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时,您则需向该派出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最后,若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您应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人被车子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发生交通事故,且责任人被确定为对方时,该方需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同时,保险公司将在一定的赔偿额度内先行给予赔付,若仍有不足之处,则由肇事者继续承担。
在此过程中,受害方可提出以下赔偿请求:
1.医疗费用。
2.误工费用。
3.护理费用。
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5.交通费用。
6.残疾赔偿金。
7.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
8.精神抚慰金以及财产损失等诸多方面的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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