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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费必须向税务局缴纳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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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如果税务部门与省级工会合作,工会会费必须向税务局缴纳。企业成立了工会组织的,缴纳工会经费是应当的,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的60%会返还给企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也要收取“工会筹备金”,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要求足额上交。
法律依据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具备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应当依法设立独立经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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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会保险必须缴纳吗?
陕西社会保险并不一定必须缴纳,首先若公民是单位的职员,那么是必须要缴纳社保的,如果属于自由职业者,那么法律规范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缴纳社保,当然若是不缴纳则并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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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补偿未支付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遭遇房产被拆迁并未能得到相应补偿的情况下,您有权向所属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提起诉讼。
因这些层级的政府机构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他们肩负着对其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使命。
同样,土地的征收也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
然而,如果您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款项,那么无需直接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可以选择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关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这部分资金将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然后再以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它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中所面临的不便之处,或者是他们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所需承担的额外开支。
这笔补偿费用的计算依据是临时居住条件的优劣,并且会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是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生活,或者是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均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制定。
其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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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企业必须缴纳社保吗
是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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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购车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律师回复] 解析:
购买新车上路前,我们须缴纳车辆购置税、购买必要的保险并办理上牌手续等多项事宜。
其中,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极为简便明晰。
只需将购车发票上所示的总价除以1.17再乘以10%即可得出所需缴纳的税额。
而至于保险费用,则需根据您个人的需求和车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险种及保额范围,从而确定最终的保险费用。
通常而言,新车在第一年内所需缴纳的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价格为950元人民币左右,而商业保险的价格则因车型、险种以及保额高低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大致在数千元至万元不等。
对于那些售价较高的豪华车型来说,如果同时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其商业保险的总费用甚至可能突破1万元大关。
值得注意的是,若您购买的是二手车,便无需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因为车辆购置税仅需在购买新车时一次性支付完毕。
然而,对于那些售价超过百万元的豪华车型,还需额外缴纳奢侈品税。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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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高院申诉时的新证据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新证据的确认标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证据必须在原审判决或裁决生效之后才得以发现的;
其次,如果在原审判决或裁决生效之前已经有所察觉却并未进行收集的证据,同样可以视为新证据;
第三,虽然已经进行了收集,但尚未经过质证环节的证据亦可以被认为是新证据;
第四,如果原审判决或裁决所依赖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被修改或否认,那么相关证据也可被视为新证据;
最后,如果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发生变化,对案件的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存在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这类证据也可以被视为新证据。
以上五个方面便是新证据确认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第五十九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吗
现在的规定是住房公积金不是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实质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每名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这两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主要基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即工资性。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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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多久必须缴纳社保?
一般情况下入职30日内要缴纳社保,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有关社保,具体情况下可以在入职后根据实际的社保缴纳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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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预缴通知单交了费用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事人在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即可被视为正式启动了立案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方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关于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相关案件的受理费用,如果未能按时交付,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将该案按照撤销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则无需缴纳受理费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
(二)裁决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针对管辖权异议裁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以及上诉人预先支付。
若被告提出反诉,且依照本办法规定需缴纳案件受理费用的,则应由被告预先支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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