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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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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高温津贴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以及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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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温津贴江苏高温津贴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 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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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进行工作的劳动者每个月的防暑降温补贴是158元,高温补助是每天29元。劳动者在夏季进行高温作业时,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下发,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当地劳动监察机关对这类劳动纠纷案件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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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温津贴规定有哪些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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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刹停追尾责任认定怎么判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车辆于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停车并因此导致后方车辆追尾时,依据我国相关法规,该种情况下的责任应由追尾方承担。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同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其后方车辆必须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能够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况将分别判定责任归属:
1.若后方车辆撞击正在行驶中的前方车辆,从而引发追尾交通事故,则后方车辆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若在夜间行车过程中,前方车辆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尾灯,进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前方车辆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3.若前方车辆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立警示标志,从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前方车辆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天津市高温补贴规定有哪些?
天津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天津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1、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2、高湿,因天津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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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高但工作需要上高还需要坚持这份工作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而言,公司若欲请求员工进行额外工作,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条件:
其一是因为企业运营及生产所需,确实需要延长工时;
其二则是公司应在与工会以及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之后,方可行使延长工作时间的请求权。
在此种情况下,员工享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员工均可拒绝公司提出的加班要求。
当用人单位因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时,劳动者不得拒绝:
第一,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因素威胁到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出现故障,对生产活动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必须尽快修复;
第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此外,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以及哺乳期内尚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性员工,无论何时何地,均有权拒绝加班。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高速路污损要我垫付应该如何处理和管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向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申请;
其次,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详尽的勘查与检测;
接下来便是确定具体的损失评估价值,在完成了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与检测工作之后,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事故所导致的损失作出精确的估计;
然后,按照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交所需的理赔资料;
第五步是进行赔款金额的精确计算及严格审核;
最后阶段,则为领取保险赔偿款项,以及配合保险公司完成可能存在的向责任方的追偿过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高温津贴法规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最近两年法律的条件知道是你国家的慢慢增长的趋势。另外的一部分他们的目的是针对法律是觉得似曾相识,包括部分只是在内的其他疑问引发,导致交往没法延续。肯定之中这些他们解决关系不大高温津贴法规的问题,现在就告诉大家答案该得到怎么办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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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贪污最高刑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贪污金额特别巨大者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还需接受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行政处罚;
而如果贪污金额已经达到特别巨大,同时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害,那么其将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必须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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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天津产假128天还是158天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天津市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等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22号)中的相关规定,女性职员在生育期间享有以下福利假期:
首先,已婚妇女在怀孕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时,可享有为期128日的产假。
具体的产假期限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若为自然分娩,则产假为98天,其中包含了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若生育子女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额外增加产假30天,如无法提供额外产假,则需向该员工发放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作为奖励;
(3)对于预产期前的休假,女职工可提前申请15天,但如果因预产期前生育而导致产前休假未达15天,则剩余部分将与产后产假合并使用。
反之,若预产期后生育导致产前休假超过15天,则超出部分将按照病假相关规定处理;
(4)若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现象,女职工可额外增加产假15天;
(5)若生育为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女职工可额外增加产假15天。
其次,对于怀孕的女职工而言,如选择终止妊娠(包括人工终止),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给予相应的产假:
(1)若妊娠不足12周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15天;
(2)若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30天;
(3)若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42天;
(4)若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可享有产假98天。
最后,关于产假期间的薪资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女职工在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4后再乘以享受产假天数来确定;
(2)女职工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在本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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