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没收财产是能单处也能并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1.1w浏览
律师解析
没收财产是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包括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刑事处罚辩护案件·推荐文章

苏州180****743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8****42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170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处罚辩护案件·常见问题

问题没解答? 12554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没收财产是能单处也能并处吗
一键咨询
  • 131****4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2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8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177****45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1****66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653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吸收合并也要先注销税务吗
是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女方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
其次,当人民法院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并审核通过后,会启动立案程序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则将予以立案处理。
再者,审理离婚诉讼是法院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法院需依法对此进行审理和裁决,审结完毕后会依实际案情宣布最终结果。
若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然完全破裂,法院将会作出离婚判决;
反之,若认定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则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婚前全款给女方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1、并非如此。
这方面存在着两种情形,即成为共同财产的情况: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若夫妻双方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即使房产证上仅注明了其中一人的姓名,也应当被判定为是夫妻二者共有的财产;
又如果不动产是由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且权属证书上仅标注了某一方子女的姓名,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父母所提供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其他特别约定。
2、同样地,并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
婚后由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置的不动产,且权属证书上仅标注了出资人子女的姓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种情况可视作是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行为,因此该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家属与单位正常业务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虽未签署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然而若满足如下特定情况,则可认为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首先,用人单位以及求职者须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资格。
其次,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法律设立并实施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调配,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具有薪酬回报的工作任务。
最后,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必须构成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用人单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以下凭证:
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第四,考勤记录;
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
(一)、
(三)、
(四)项凭证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单位合并后行政处罚权还能够行使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单位合并后行政处罚权还能够行使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行政类
袭警罪单位会怎么对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们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无袭警罪的独立定义,它事实上应该被理解为妨害公务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是指通过暴力手段或者言语威胁等方式,来阻碍持有有效官方授权的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法定职责执行之人。
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即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而如果情节较严重则有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那么什么才算构成妨害公务罪呢?这需要满足多个要素。
首先,这类犯罪侵犯的基本客体必须是国家机关以及红十字会的职务活动合法性;
其次,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直接阻碍行使国家权力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职务执行或者职责履行,或者是未使用上述手段,但是导致了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应当视为妨害公务罪的范畴;
最后,作为犯罪主体,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公务人员都可能成为该类犯罪的实施者;
至于主观心理状态,一般来说行为人必须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的职务执行产生干扰,但仍要坚持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合并后行政处罚权还能够行使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单位合并后行政处罚权还能够行使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行政类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什么意思?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意思是法院审理案件后可以只判处犯罪分子承担支付罚金的处罚、或者也可以在判处支付罚金的同时判处有期徒刑等的主刑处罚。简单来讲,对于《刑法》之中表明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情形,法院审理案件之后可以不判处支付罚金的处罚,但是必须判处主刑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