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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宅基地款如何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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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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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宅基地款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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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宅基地可以出售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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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宅基地房出售是合法的吗?
宅基地房出售是不合法的,这是由于法律规范明文规定了土地不能买卖,而显然宅基地属于土地。当然,如果村民只是想要变更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变更使用权人之前,需要先获得集体组织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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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配偶房改房已经卖了怎么退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改房的清退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清退房改房,我们应该根据市场价值来计算相应的赔偿金。
所谓的房改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已购公房,这是自1994年以来,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政策而实施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结果。
这种住房从过去由单位进行分配转变为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一个重要过渡政策,现在已经演变成了我们常说的已购公有住房。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如果是按照成本价购买的,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属于职工个人;
如果是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则职工只享有部分房屋所有权,通常情况下,在购买后的五年内,这些所有权将全部转移给职工个人。
其次,房改房实际上是国家为了弥补职工工资中未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方式,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价格并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来确定的,
因此,房改房的售价通常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严格限制的,并非人人都能享受到房改的优惠政策。
只有那些居住在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以及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才有资格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很遗憾,宅基地是不允许进行买卖交易的。
其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所有,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所需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享有,且这种权益与享受者的特定身份息息相关。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擅自取得或者以任何形式获取该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一般个人宅基地出售可以吗
个人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属于非法行为。对于宅基地,一般当事人是没有所有权的,只具备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当事人是不可以用宅基地进行买卖的。如果构成犯罪的话,那么会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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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太仓宅基地出售规定是什么?
太仓宅基地出售规定是法律当中不允许出售宅基地,因为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应当是农村农户所拥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并不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关于宅基地本身是不能够出售的,如果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话,可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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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种子罚款要求上家赔偿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用户如果在购买过程中发现所购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假冒伪劣情况,尤其是尚未进行播种并导致任何损失时,应当立即联系该经营单位(户)进行退款或退货处理。
同时,还应该向所属地方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和反映。
然而,有些人为了维护所谓的人际关系,选择对于这种行为不予揭发或投诉,这实际上不仅纵容了违法分子的行径,而且还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加深重的伤害。
面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之势,农民朋友们必须勇敢地站出来,拿起坚实的法律武器,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的经营单位(户)赔付损失。
各级执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亦不可有丝毫懈怠之心,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到底,绝不能姑息养奸,以儆效尤。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有下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一)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生产或者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生产或者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生产或者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生产或者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生产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十一)以虚假的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十二)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价格表示、促销方式、现场说明和演示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十三)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式销售诱导;
(十四)将“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作为正品销售;
(十五)经营者在提供金融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欺诈金融消费者的行为。
经营者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但能够证明自己并非欺骗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不属于欺诈行为。
村民可以出售宅基地上房屋吗
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1、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否则即便刚买了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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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财产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应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夫或妻任一方不幸离世之后,其婚前取得的财产便应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分配处置:
首先,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理当视为个人所有,故此在一方去世之后,此类婚前财产应以遗产形式进行处理。
倘若逝者生前已订立有效遗嘱,则婚前财产应严格遵循遗嘱内容进行分配,由遗嘱中明确指明的继承人继承。
反之,若逝者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或者遗嘱未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婚前财产就必须依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即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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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遗产分配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遗产乃丈夫于婚姻缔结前所遗留之私人财产,则该等财产皆归入遗产范畴。
反之,若遗产源于婚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其中一半份额理应归属配偶,另一半才可计入遗产范围内。
就遗产而言,若无明确遗嘱进行分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将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这其中,于法定继承中排位首位的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
若父母均已离世,则其权益可不予考虑。
若无遗嘱,则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需平均分割遗产。
此外,对于那些在生活中遭遇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给予适当照顾。
对于已经承担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可酌情予以多分。
然而,若有扶养能力及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扶养义务,他们在遗产分配中的份额亦应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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