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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写谁的名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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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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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因为拆迁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不动产而签订的协议,因此拆迁协议上需要写被拆迁人的名字,写被拆迁人的名字。
2、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在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的人就是被拆迁人,所以一般应写房产证上登记的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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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写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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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子拆迁写谁的名字?
一般都是写房屋产权人的名字,在写时就一定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只有确定了所有权人才可以知晓拆迁款的归属权属于谁,在拆迁时就需要先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遇到房子拆迁写谁的名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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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籍贯可以写江西南康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据中国公安部颁布的权威法规明确规定,个人的籍贯信息应该记载为其出生之时祖父母所居住之地,即户籍所在地。
若祖父母已经离世,则应填写他们在离世前的最后一个户口所在地址;
倘若祖父母并无固定的户口,那么便需要填写他们原本应具祉有常驻户口之地址。
在填写籍贯信息上,通常将某位人士的太祖父(或者是高祖父、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者出生地确认为他的籍贯;
又或者是太祖母(或者是高祖母、曾祖母)的长久居留地或出生地被视为其人的籍贯;
抑或是外太祖父(或者是外高祖父、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也可被视为某人的籍贯。
若实在无法确认确切信息,可结合祖父母以上直系亲属的籍贯情况,参考祖父母的出生地点及户籍地、以及祖父母的长期居住地,向负责管理和运用这些资料的机构或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一旦确定了正确信息,除非是遭遇特别情况,否则不应随意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写谁的名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写谁的名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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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一般拆迁房登记谁的名字?
一般拆迁房的房产证上登记房屋所有权人的名字,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安置协议名字是谁。但是房产证办理以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法律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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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门市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门面房进行拆迁时,若未能得到补偿,可以考虑以下途径寻求补偿:
首先,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这部分包括了无法迁移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以及由于实际搬迁过程中所发生的物资损失所产生的补偿等方面;
其次,停产停业损失,具体数额应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通常会涵盖实际经营损失,同时也可能酌情包含预期经营损失;
再次,拆迁补偿费用,这部分主要包括了搬迁前期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还包括了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等;
最后,基于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如拆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同时还要确定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搬迁所需费用,临时安置或周转用房的安排,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搬迁期限的设定,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关键内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蔬菜大棚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聚乙烯材料打造的大型温室,其每个平米的搬迁赔偿金额大致在160到280元之间(此仅为参考数据)。
具体的搬迁以及赔偿金的调整由各省市自治区乃至各县各级的立法机构负责发布公告公示。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责根据本地区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居民平均收入增长速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周期性的搬迁补偿标准的调整任务,以便逐步提高这类搬迁补偿的整体水平。
现有的数据显示,已经有部分省、直辖市出现了这类搬迁补偿标准的超过规定时间要求的情况。
若未能及时相应做出调整,那么这些省市自治区将会面对用地审批环节被拒绝的风险。
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价格赔偿标准,则需要由当地的区县级物价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本地的经济状况及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等多重因素后,再制定出相应的定价规则。
对于任何形式的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行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占用补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偿金,以及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属物以及农作物等的赔偿款项,同时还需安排足够的资金以保证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社会保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我国的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登记为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因此,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很重要。但是,也有一种例外,即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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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父母以孩子名义贷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未经他人许可便以其名义进行贷款,此举无疑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即便使用人与被使用者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如父亲以子女名义未经对方知晓的情况下进行贷款,同样构成违法行为。
因此,我们必须强调,无论是谁,都应依法依规行事。
在法律层面来看,每位公民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在此基础之上,个体所做出的任何法律行为都将由其自身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具体来说,只要该笔银行贷款并非由父亲和子女双方共同签署产生,那么子女无需为其父亲个人所欠下的银行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宅开店拆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将住宅转为营业用房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涉房屋的使用性质已经从住宅转变为了商用房,故而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应按照商业用房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次,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房屋被拆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其具体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以每平米的单价形式进行计算。
再者,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方面可能面临的不便,其金额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的优劣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此外,奖励性补偿费用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愿放弃某些权益,例如愿意搬迁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该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将会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
最后,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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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路边被电动车追尾谁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设有明确停车标记和划定停车线的道路旁,合法停车是被视为当然的行为,因此,如果骑行者与此类车辆发生碰撞,则骑行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若在没有任何明确标记或标线的情况下进行紧急停车,并且已经在车辆后方放置了警示标志以提醒其他行人,那么骑行者仍然需要对碰撞事故负责。
另一方面,假如机动车非法停放在指定区域外,且未能设置警示标志以确保行驶安全,该类违规停放的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的次要责任,即百分之二十的责任,而骑行者则需承担剩余的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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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用我名字私下多开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运用他人的商标必定属于侵权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若未经商标所有者的授权同意,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擅自使用、售卖、生产或者伪造、篡改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志,则应被判定为侵犯商标所有权的违法行为。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明文规定,加盟店的名称能否被他人所使用,这主要取决于该加盟店的名称是否已经获得了商标权。
如果已经取得了商标权,那么就不能再被他人使用,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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