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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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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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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定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即行政许可的种类、条件、程序和期限等都必须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过程应当具有透明度,确保公众能够获取信息,参与行政许可的设定和监督,确保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公平待遇,防止歧视和不正当地影响。
便民原则: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为申请人提供方便,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
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的决定一旦作出,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撤销,以保护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的信赖。
比例原则:设定行政许可时,应当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确保行政许可的范围和强度与实现公共利益的目的成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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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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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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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取保候审后还叫去指认是什么原因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的关系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在案件的调查阶段中,如果检方成功搜集到了针对该名嫌疑犯的重要犯罪证据,并认为有必要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话,他们会依法将其带回看守所,等候法庭进行审判。
其次,如果在取保候审的考验期内,嫌疑犯屡次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多次无视传唤到达指定地点的要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等行为,那么这便可被视为放弃取保候审的权利,进而可能面临被逮捕和羁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虚假印章一般不立案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雕刻虚假印章应被如何量刑这一问题,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判断。
通常来说,若其性质尚未达到违法程度,仅属轻微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之行径,则不构成犯罪。
然而,若行为性质较为恶劣,即存在恶意雕刻虚假印章的情况,那么便有可能触犯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要素及其相关知识。
此种犯罪的主体属于一般性的自然人,只要年龄满16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皆可构成该罪。
此罪主要侵犯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声誉,同时也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破坏。
从主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为之;
至于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上述机构印章的行为。
其次,我们来探讨一下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即可构成犯罪,均应予以立案追究。
综合以上分析,若雕刻虚假印章的行为性质严重,一般将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根据刑法规定,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有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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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案件物品鉴定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按照相关规定,地方警察机关在进行物品价值评估工作时,通常需要花费整整三十天时间。
如果评估事项较为复杂、疑难或特殊,涉及到了技术难题或检测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处理,经过机构负责人的批准后,完成评估的期限可以适当予以延长,但是这个最长的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三十个法定工作日。
对于司法鉴定机构而言,他们与委托方如果就完成评估的具体期限另有其他约定的话,则需遵循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执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包括哪些?原则是什么?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原则:1、法定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和效率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便民,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4、信赖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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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行政许可法的原则有哪些
关于行政许可相关的法律原则是合法行政的原则以及合理行政的原则,还有程序正当的原则和高效便民的原则,最后就是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及权责统一的原则。这6个基本原则是行政主体的基本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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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大排量返税交强险有何政策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1.保险公司在进行车船税的代扣代缴工作时,如按照国家政策收取相应手续费用并实现返税,此举合法合规,皆因现行车船税法规已对此有明确规定。
2.假设在特定情况下,国家规定需予以免征的车辆却被征收或代扣代缴了税费,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实现返税则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然而,若有人将返税作为一种营销策略或以此为名推销汽车产品,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举报至国家相关部门,必定会受到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债权人配偶共同原告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债权人在催收欠款时,倘若面临夫妻双方均拒绝偿还的情况,首先需要进行的是深入剖析该笔债务是否确属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若经证实确实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可要求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此项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一)所负担之债务应源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资金短缺;
(二)该债务源于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孙辈等法定义务的履行;
(三)该债务系因赡养年迈父母及祖父母等人伦义务而产生。
若经确认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且夫妻双方互相推卸责任,此时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一)债权人可直接向夫妻二人提起诉讼,但前提是必须掌握二人确切的身份信息,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将更为便利;
(二)债权人可携带起诉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债务证明资料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法院要求债权人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债权人可考虑委托律师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什么是行政许可标准化原则?
行政许可标准化是运用标准化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基于协商一致的标准制定程序,对行政许可的事项内容、管理行为、审批过程和评价手段等的一般规律和通用要素予以规范化,形成可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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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何开设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申请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时,除了必须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之外,还需要积极配合开户行进行必要的辅助审核程序,特别是要提供与该建设项目对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其次,为了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申请人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本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如果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的话,还需要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经办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文件。
此外,为了配合银行对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工作,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诸如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提供受益人信息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并且签署《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等相关文件。
最后,在申请开户的过程中,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名章。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第八条,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用网上的素材参加政府的比赛会怎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涉及到参赛活动,此种应用则可视为商业性质的范畴,因此必须征得原创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的明确授权,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用;
然而,在被认定为合乎法规的合理使用范围内时,这种行为便不能被视为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十二中种合理使用的方式: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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